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(職工):
為落實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精神,現將調整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:
1.會議通過取消對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,僅限于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48.09平方米的繳存職工家庭限制條件。申請公積金第二套住房貸款,不再限制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,從5月14日起開始執行。
2.會議通過簡化我市繳存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,其住房公積金余額在5萬元以下的,不需提供繼承公證書,由已故繳存人的配偶、子女或父母,親筆簽名承諾書辦理,具體辦理流程和需提交資料按《陽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、貸款、歸集業務指南》辦理,從5月14日起開始執行。
特此通告。
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1年5月19日